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漯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暂行办法
为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也就是俗称的“新三板”挂牌,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和资本市场结合,引导全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完善的公司治理和资源优化配置,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在今年7月2日出台《关于鼓励和扶持漯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市政府金融办作为漯河市推动企业进入“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试点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宣传推广、指导企业改制辅导、受理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申请等工作。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在漯河市辖区内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第二,进入市政府“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第三,向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报送代办系统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
《办法》同时确定,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