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15638270098

相关栏目
联系我们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1号中州国际饭店18楼
电话:0371-60900627
邮箱:henanxiujinlss@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原创】浅析民法总则新修部分条款之现实意义
【原创】浅析民法总则新修部分条款之现实意义
作者:admin 发表于:2017-04-14 点击:正在读取

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这次会议对于法律人的我们有着重要的意义,除了常规动作之外,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此次大会的重要热点。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差背后是中国法治三十年的跨越式发展。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迈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的关键一步!

民法总则作为民法精神的统领,贯穿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之中,它不仅保障着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同时维护着社会和经济秩序,对于构建和谐,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本律师对于《民法总则》部分新增条款的见解:

1、《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对于该条款的规定,是国家对胎儿权益的进一步保护,为出生后的婴儿预留特定财产,是我国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延伸,更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2、《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该条款与我们的生活同样是息息相关,在当今的网络信息时代,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电话或者短信,还有各种的广告,垃圾信息等。出现这些情况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没有完善,很多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我们的个人信息。比如你在一个炒股软件中注册了账户,那么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会有不同的打着炒股分析的名义来向你推销软件,或者欺诈你入会,教你如何炒股等;还有我们参加司法考试,每次考试过后就会有各种说你的司法考试未通过,如果需要提分,请加某某某的qq详谈的诈骗短信等。你会发现我们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受到严格的保护,诈骗电话,广告推销一直在我们的生活圈内扩散,而没有有效的遏制。该条款的规定将会有效的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可以有效地遏制电信诈骗的嚣张气焰,为我们每一个公民提供一个更美好的网络信息环境。

3、《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的规定是顺应了当今的信息网络大时代环境,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较2015年底提升2.9个百分点。预计2017年我国网民规模将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将达55.9%。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方便了人民的生活,人们习惯了在网上购物、在网上交友聊天以及观看电子书籍,而网络的发展也造就了虚拟财产的产生,类似Q币,游戏装备等。人们在虚拟网络中获得的财产或者充值的虚拟货币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从而致使了网络盗号倒卖装备和货币的猖獗。该条规定保护了公民的虚拟财产,可以有效地防止盗号的发生,从而净化网络环境。

4、《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该条将民事诉讼时效由2年变成了3年,特别是对于债权债务纠纷来说,可以让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例如民间借贷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很多老百姓往往因为不懂法,认为有了借条就可以随时起诉,殊不知法律对诉讼时效是有规定的。而该条规定更好地保护了老百姓的权利;同时现实中,由于诉讼时间过短造成的损失并不少见,例如,银行、金融机构等经常因为来不及请求、忘记或者举不出证据,导致一些贷款不能及时收回,造成巨大的损失。延长诉讼时效,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熟人之间往往不愿意走索赔或诉讼之路,认为起诉对方会“伤和气、伤面子”,总是会先尽可能商量,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意味着当事人在权利受侵害后,有更长的时间斟酌是否提起诉讼,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综上,民法自诞生之日起,便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因为其规范的是权利,而权利是个人走进社会、获得尊严的“通行证”。在功能上,民法全面确认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彰显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与价值,以自愿、平等、公正的法则促进人们之间正常有序交往。正因为如此,民法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每一个条文的设计与变动,都可能深刻地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作者: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张璐瑶律师

指导老师:河南修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浩宁

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郑州中级法院 河南法制在线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